按照国发38号文,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征求部际联席会议意见。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目前清整工作尚未完全结束,部际联席会议尚未启动办理此类新设交易所反馈意见的工作。
分析当前交易场所再现“热闹”景象的原因,业内专家表示,主要存在如下原因:
首先,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完善要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合理需求,但一些地方政府把完善要素市场简单等同为建设有形的交易场所,致使交易场所越建越多;
其次,有些地方政府和交易场所投资方不是从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来对待交易场所,而是把交易场所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来发展,过于看重交易场所的自身盈利和税收贡献,为了把交易量搞上去,在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安排上脱实向虚,而且大量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高风险交易;
再者,一些地方政府风险意识不强、追求短期效果,重发展、轻监管,在监管规则制定和执行上都不到位,致使已经解决的问题出现反复。
就上述问题,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了证监会有关人士。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监管部门已经关注到了当前交易场所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此高度重视。
“证监会作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正会同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其中贵金属交易场所就是重点检查对象。”这位负责人说,下一步,部际联席会议将在现场检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交易场所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
与此同时,也有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近期已收到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的通知,正在会同当地证监局落实检查任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
业内专家指出,地方交易场所规范、健康发展,应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方向,不能脱离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设立和运营交易场所;同时,地方政府应当建立起对交易场所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交易场所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专家同时提醒,当前包括贵金属交易场所在内的很多大宗商品交易场所采取杠杆交易的方式,风险很大,在当前清理整顿工作尚未完全结束,交易场所仍有待进一步规范的背景下,普通投资者应当谨慎参与,谨防投资骗局。
区域市场发展意见年底发布 盯住区域私募二性
在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继续推进的同时,出台规范性意见,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
5月19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中国证监会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新国九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在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表示,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抓紧拟定当中,将争取在年底前发布。
就区域性股权市场如何规范发展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关业内专家。
专家表示,我国广大中小微企业存在融资难、融资贵,以及规范运作的问题,通过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以提供股权转让、私募融资服务为切入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改制辅导、管理培训等综合服务,待条件成熟后再支持其公开融资,可能是破解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交易平台,具有较强的金融属性和社会属性,对其运营也要实施必要的规范和监管,以防止风险外溢,对经济金融产生破坏作用。
多数专家提出,从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角度出发,需要清晰确定各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定位。在已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全国股转系统的资本市场体系中,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应当按照自身优势和企业特点,坚持区域性、私募性的基本定位。
所谓“区域性”定位,即服务于市场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这类企业在本区域市场挂牌有利于信息对称,避免跨区域挂牌可能带来的市场间恶性竞争及监管困难,规避处置风险时出现地方政府间“踢皮球”的问题。
所谓“私募性”定位,即作为非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私募股权、私募债券转让和定向融资等服务。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基础层次,区域性市场应与其他资本市场体系实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现实中,大量中小微企业不需要股权频繁流转,也不需要大额融资,私募市场更适合其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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